如果谈恋爱是为了结婚,那么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种叫做“同居”的关系存在。
婚姻未必是必然的不是么?婚姻本来就是爱情的坟墓?
如果遇不到合适的对象,可是你却认为婚姻是必然的,那么你是不是就要随随便便找个对象结婚好了?有的人认为,要爱情长跑了几年才适合结婚,可是有真的是这样么?
以上的问题,在我的角度又有另一种答案。
第一,婚姻不是必然的。而是可以选择的。如果遇到了合适的对象,对方又可以付托终身,那当然是嫁掉比较好(难道要年老了依然独守空房咩?!)。婚姻应该不是爱情的坟墓。如果两个人之间真的有爱存在,那么婚姻关系只会把两个人的关系拉得更近,而不是把两个人的关系推向死角,然后让感情蒸发不见。当然,两个人日对夜对,发生口角当属难免,可是既然都要跟同样的人过完一世了,就将就点吧!(整天吵嘴当热身咩?)
第二,如果遇不到合适的对象,怎样结婚叻?虽然我觉得婚姻是属于选择性的,可是我却还是有很小女人的想法。一个女人要有稳定的事业,可以付托的归属还有一个永远都会等你回家的“家”,你再累,那个“家”还是不会怨卷的听你埋怨,给你发泄。这就是我所谓小女人的思想。还有,如果我遇到适合的对象,应该过个三、五年就嫁掉好了。哈哈哈!
第三,爱情长跑应该不怎么适合我这样的人。因为对我来说,就算跑了几十年,我不爱的时候,还是依旧离开那个我爱了几十年的人。可是我也不是那种交往了几个月,就在婚姻注册处相约结婚的人。至少也跑个几年,热热身,了解了解才结婚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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